11月20日上午,全市首家“眉山市退役军人优待医院”签约揭牌仪式在眉山市康复医院举行,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眉山市康复医院还签订了合作协议。
眉山市康复医院想退役军人之所想,急退役军人之所急,全面落实优待政策,探索退役军人“量身定制式”服务模式,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,改善医疗康复条件与环境,细致梳理从门诊挂号、检验检查、住院办理、康复治疗等方面的服务流程,切实提升退役军人和优待对象就医的荣誉感、获得感和幸福感。让他们享受到更加温暖、更加贴心和更加优质的康复医疗服务。
优待政策:
1.现役军人、军队文职人员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到市康复医院就诊免收门诊挂号费。
2.在市康复医院住院的眉山市户籍退役军人享受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30%减免,在市康复医院住院的眉山市户籍烈士遗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、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50%减免,以上减免不含特殊药品、特殊耗材、辅助器具等。
3.优抚对象来院可享受挂号、就诊、检查、取药、缴费、住院全流程优先服务。
4.市康复医院为优抚对象建立导诊服务和专家会诊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