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(市康复医院)
关于拟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示
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、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》(眉市编办发〔2015〕50号)的规定,我中心经过公开发布招聘公告、报名和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等程序,初步确定了王景钰等5位同志为拟聘人员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,自公示之日起算。拟聘人员信息如下:
岗位 编号 | 身份 | 岗位 名称 | 拟聘 人员 | 人员信息 |
2020001 | 编外自聘人员 | 教师 | 王景钰 | 女,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专业毕业,大专学历,取得教师资格证书。 |
向莹颖 | 女,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毕业,大专学历,取得教师资格证书。 |
2020002 | 自聘临时人员 | 康复治疗技术 | 马豪 | 男,22岁,贵州医科大学康复治疗学专业毕业,大学文化,理学学士。 |
付静 | 女,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毕业,大专学历。 |
陈长春 | 女,22岁,成都医学院康复治疗学专业毕业,大学文化,理学学士。 |
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,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形式,向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(市康复医院)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具本人真实姓名。对反映情况查实有严重问题,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取消公示对象拟聘资格。
本公告由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(市康复医院)负责解释。
社会监督电话:028-38168191。
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(市康复医院)
2020年11月16日